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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督撤字〔2025〕119号

发布日期:2026-02-04 22:03    点击次数:172

  江西祥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:

  经调查核实,你单位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使用的代表工程业绩“家和十里桃源健康小镇(A区)”“家和十里桃源健康小镇(B区)”不属实,存在利用虚假材料、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的行为。

  我部依法作出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》(建督撤告字〔2025〕193号),你单位签收后提出书面陈述。经研究,决定不予采纳该陈述意见。

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第六十九条、第七十九条和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》第二十九条、第三十六条规定,我部决定撤销你单位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行政许可,且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。

  如对本决定不服,你单位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。

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

  2025年12月18日

  (此件主动公开)

  抄送: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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